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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事档案管理制度(3)

作者:范文大全来源:实用范文网 时间:2016-03-07 阅读: 字体: 在线投稿
  (14)作风败坏,严重违反医院制度的。

  员工如因上述原因被医院辞退,甲方不必提前通知乙方。

  (三)奖罚程序

  1、对一般员工的奖励和处罚,由中心或科室提出申请,写明事由并签署意见,报人事科经院办公会决定后执行,人事科备案。

  2、中心及科室负责人以上的奖励和处罚,由人事科申报送院长,报总经理决定。

  3、对员工的处分,在决定前应将其过失或错误材料与本人见面,听取本人的陈述和申诉后,再作决定。

        用工制度

  医院录用员工实行竞争上岗、岗前试用考核、聘用合同制管理。通过“双向选择,优存劣汰”为医院的长期发展建立一支思想和业务素质优良的员工队伍。

  一、试用期管理

  被录用的员工接致电话通知或《录用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专长,安排其在相应的工作岗位试工或试用,并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1-6个月不等(一般为三个月)。试用员工的考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并填写《新员工试用表》,根据试用期表现,决定提前或延迟转正或辞退。延长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员工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填报《试用员工转正考核表》并签定《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二、辞职与解聘

  1、员工的辞职或解聘均应按劳动合同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辞职的员工应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业务人员经医务科,非业务人员由办公室报院长批准,由人事科备案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

  3、医院所属员工表现不好或不称职,经下达《提醒通知书》后仍无改变需解聘,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医务科和人事科,报院长批准后,由人事科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方可解聘。

  三、劳动合同的管理

  1、合同的签订:员工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与公司总经理委托的医院院长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用期为(1-3)年,合同期双方无异议则顺延。

  2、合同的保管:医院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劳动合同由人事科统一保管。

  四、员工职级的任免和解聘应实行总公司统一管理和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五、员工的使用和调动,要树立公司“一盘棋”的思想,在公正考核的基础上,做到“用人如器,各取所需”。因工作需要,人事科在接到总公司人事调整及调动通知后,积极与相关单位配合,做好所调整调动员工的各项工作,让员工以良好准备走向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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