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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三十六计”(6)

作者:范文大全来源:实用范文网 时间:2016-09-05 阅读: 字体: 在线投稿

  第31计:心理状态,注意调节。考试中,要克服满不在乎的自负心理;要抛弃“在此一举”的负重心理;要克服畏首畏尾的胆怯心理。

  第32计:尽量多做,每分必争。高考评分,理科是按步骤、按知识点给分;文科是按要点给分。考生在答题时,要会多少答多少,哪怕是一条辅助线,一个符号,一小段文字,都可写上,没有把握的也要敢于写,千万不要将不能完全做出或答案算不出的题放弃不做。

  第33计:抓住“题眼”,构建“桥梁”。一般难题都有个关键点(称之为“题眼”),抓住了“题眼”,问题就易于解决。此外,还要利用相关的知识、规律、信息进行多方联系,构建“桥梁”,找出问题的内在联系,从而构思解题方案,准确、快捷地解决问题。

  第34计:遇到易题,格外小心。易题,容易使人轻视,不注意题目的细微变化,不费思索顺手写来,可能铸成大错。所以有“容易题,容易错”的说法。要知道,题目对你容易,对别人也容易。

  第35计:思路暂塞,学会变通。考试时,熟知的知识、方法突然想不起来,这时要学会变通。一是换个角度或思路,从与题目有关的项目开始回想;二是利用本卷中其他题目中的信息;三是暂时放弃,换另一道题做,等情绪稳定、思路清晰时,再回过头来做,可能有意外的收获。

  第36计:注意检查,减少失误。争取有一定的时间检查答卷,主要是检查题目是否遗漏,是否弄错了题意,是否抄错了什么,尽量减少失误。对一些“疑似”答案,尤其要注意检查。可以对思路检查,对步骤检查,对结果检查,对试题要求检查等。


标签:高考三十六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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